在辛勤园丁的呵护下,我们这些稚嫩的幼苗开始茁壮成长。老师,你的鼓励如春风拂面,让我们感受到了希望的力量。在奋进的道路上,
关于招标复审的最新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案例,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复评申请与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需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申请内容
可要求重新评审投标文件或重新评定中标候选人,并明确具体审查范围(如评标程序、结果等)。
异议提出阶段
需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不少于3日)提出,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后 3日内作出答复。
二、评标委员会违规处理
违法组成或更换
若评标委员会未依法组建或存在违法更换成员情况,其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必须重新评审。
其他违规情形
包括评标标准不透明、计算错误等,均需依法纠正并重新评审。
三、其他注意事项
公示要求: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确保透明性。 责任追究
特殊情况处理:如需延长评标时间,需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以上规定综合了《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性文件,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实际操作中需结合具体项目类型和监管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