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为失败找借口,而是要为成功找办法。
在上海高中保留学籍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一、休学保留学籍
适用条件:因病、家庭变故等特殊情况需中断学业时申请。
流程:提交书面申请(需家长或监护人签字),提供医院证明等材料,经学校和区教委备案后保留学籍1年。
注意事项: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2年,保留期满未复学将自动放弃学籍。
二、转学保留学籍
适用条件:因升学、工作变动等需转至其他学校时申请。
流程:联系目标学校招生办,提交成绩单、申请表等材料,完成学籍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需确保学籍信息准确,避免影响后续学业。
三、留级保留学籍
适用条件:未完成当前年级学业但符合毕业要求时申请。
流程: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留级原因,经审批后重新进入原年级就读。
注意事项:需满足学校学力要求,避免影响毕业。
四、自费出国保留学籍
适用条件:经学校批准中途出国留学时申请。
流程:提交书面申请及监护人同意书,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1年;保留期满需回校就读。
注意事项:擅自离校将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通用要求
按时缴费、参加考试、保持高出勤率。
离校后需更新联系方式,配合学校了解学习进展。
因病或家庭困难需提供医疗/财务证明。
提示:具体政策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提前与教务处或校长沟通确认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