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块美玉都离不开雕琢,每一个成功都离不开磨练。
专利恢复审查意见的流程需根据专利失效原因选择不同方式,具体如下:
一、因未缴纳年费导致失效
1. 补缴费用:在失效之日起2年内补缴年费及滞纳金;
2. 提交申请:经专利局审查合格后,专利恢复有效。
二、因未答复审查意见导致失效
1. 提交恢复请求: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后2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2. 补交材料:同时补交答复文件、缴纳申请费及恢复权利费用;
3. 提出异议: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需在恢复权利后提交意见陈述书。
三、其他原因导致失效
需根据具体原因(如程序错误、不可抗力等)与专利局协商,通过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补缴费用等方式恢复。
注意事项:
• 恢复权利请求书需说明耽误理由并缴纳费用;
• 逾期未恢复可能导致专利永久失效,需严格按时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