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难战胜的人其实就是自己。
甘肃新高考赋分规则主要应用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采用等级赋分制。具体规则如下:
一、赋分规则
等级划分
将考生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比例约为15%、35%、35%、13%、2%。
分数区间
A等级:100~86分
B等级:85~71分
C等级:70~56分
D等级:55~41分
E等级:40~30分
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
转换公式
使用等比例转换法,公式为:
$$
frac{Y2-Y}{Y-Y1} = frac{T2-X}{X-T1}
$$
其中:
- $Y1、Y2$:原始分区间下限和上限(如75~80)
- $T1、T2$:赋分区间下限和上限(如81~85)
- $X$:考生原始分,$Y$:考生赋分。
特殊处理
若考生原始分正好为区间上限或下限,直接取对应赋分区间分数,无需计算。
二、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首选科目100分+再选科目2×100分,共300分)组成,满分750分。
三、注意事项
赋分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试的人数;
具体等级划分和分数区间可能根据当年考生分布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