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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档案的转递和管理需要遵循以下规范流程,确保档案安全并保障权益:
一、档案转递方式
学校以 当地人事局身份
向毕业生就业单位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送档案,档案直接送达接收单位,毕业生无需自行领取。个人寄存方式
- 办理手续: 毕业生需向原就读高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档案材料并密封后,通过中国邮政EMS或机要通信渠道寄送至户籍地或就业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 注意事项
- 严禁个人自带档案,否则可能因遗失或违规操作影响档案效力。
- 若选择个人寄存,需提供长期居住证或户籍证明。
二、档案接收单位要求
具备档案管理权: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主管单位可接收档案。
无管理权单位处理:非公企事业单位需通过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未就业者可委托户籍地人才机构或原高校存档。
三、特殊情况处理
可选择将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由高校保留两年。
出国留学或创业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转移手续,部分国家允许海外院校保留档案副本。
四、档案材料审核
材料完整性: 档案转递前需由高校或接收单位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如成绩单、学位证、劳动合同等)。 密封要求
五、违规风险提示
个人保管风险:档案丢失或材料缺失可能导致无法享受社保、公积金等权益。
单位接收风险:无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可能违规扣留或丢失档案,建议提前确认单位资质。
建议毕业生优先通过学校转递档案,并保留好《档案转递单》和《调档函》等凭证,以备后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