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的起点如何,只要你愿意付出努力,你就有机会超越别人。愿你在奋斗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和成就。
在民国时期,副官的直接下属职位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副官处是军中负责辅助副官的机构,其下属岗位包括:
- 书记:
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等事务;
- 司号长:管理通讯、信号等后勤保障工作;
- 传达班:承担命令传达、信息传递等职能。
师级副官处通常设有以下职位:
- 中校副官:
1人;
- 少校、上尉副官:各3人;
- 中尉副官:3人;
- 书记、司号长:各5人。
说明:
副官本身无固定下属,其下属职位因军衔和机构设置而异,主要服务于副官处或师级副官处;
副官的直接职责包括传达命令、管理风纪、协助处理日常事务等,其地位由长官赋予,属于亲信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