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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职位设置通常包括领导岗位、审判业务岗位、司法行政岗位等类别,具体如下:
一、领导岗位
党组书记主持法院全面工作,院长负责法院行政管理工作。
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承担具体审判业务,部分高级法官可能兼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其他领导岗位
包括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
二、审判业务岗位
法官助理及以下
主要从事案件审理辅助工作,分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纠纷庭等专业庭室。
一级法官、二级法官
根据资历和能力晋升,负责独立审理案件。
专业法官
如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新兴领域专家。
三、司法行政岗位
法官助理(非领导职)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如案件管理、后勤保障等。
司法警察
负责法院安全保卫、押解等工作。
审计师、财务人员
负责法院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四、其他岗位
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法院廉政建设和纪律监督。 政治部主任
五、职位要求示例
学历:通常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为主。
专业:以法学专业为主,部分岗位限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等方向。
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可能放宽至40周岁。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省份法院的岗位设置,具体以当年官方发布的职位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