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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政策,福田区(原龙华区)的积分入学规则如下:
一、积分入学基本原则
- 第一类:
龙华户籍,学区内商品房/祖屋/安居型商品房(产权份额≥51%);
-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 第三类:龙华户籍,学区内租房或公共租赁房;
-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
- 第五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内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
- 第六类:非深圳户籍,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
二、积分计算标准
(一)基础分(统一60分)
根据学位类型确定,例如:
龙华户籍学生按居住时间积分;
非深户籍学生按社保缴纳时间积分。
(二)加分项
- 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者,每满1个月加0.1分,积分不封顶。
住房情况
(深户/非深户): - 商品房/保障性住房: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签发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 租房
- 社保: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计入);
- 居住证:《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每满1个月加0.1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积分计算截止日期:
一般为学位申请当年3月31日;
近年政策有调整,例如独生子女加分标准、社保缴纳要求等,需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未被录取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原学位类型不变。
建议家长提前准备材料并咨询学校,结合家庭情况预估积分,合理规划入学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