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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是一个广义的劳动群体概念,其定义和范围需要结合不同维度进行说明:
一、基本定义
职工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包括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这一概念具有以下特征:
涵盖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所有用工形式,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
原指工人,现扩展至所有以工资为生的劳动者。
二、与“员工”的区别
“员工”是更宽泛的用工概念,包含职工及以下人员:
职工:特指以工资收入为主的人员,如企业正式员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员工:包括所有用工形式,如合同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范围差异:员工 > 职工。
三、职工的岗位分类
职工岗位根据职责和性质可分为:
- 管理岗位:
如组长、车间主任、厂长、总经理等;
- 专业技术岗位:如技术员、工程师、会计师等;
- 工勤技能岗位:如生产工人、行政办事人员等。
传统工种如机械操作工、电工、焊工等,现代企业中更多采用岗位技能等级划分。
四、其他说明
法律属性:
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对象;
职业发展:职工可通过职称晋升(如评中级、高级工程师)提升职业地位。
综上,职工是一个包含多种岗位和用工形式的广义群体,其核心特征是“以工资收入为主”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