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心中有信念,脚下就有力量。希望你们在学习路上,坚定步伐,追求梦想,勇往直前。
在填写国企职位时,需根据个人实际岗位和职责选择合适的填写方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职务类型及填写规范
如处长、科长、局长、书记等,需直接填写具体职务名称。
专业技术职务
包括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治医师、讲师等,应填写职称名称。
职员职务
如科员、主办科员、业务员、实习生等,适用于无管理或专业技术职称的普通员工。
其他岗位类型
- 服务人员: 司机、售票员、服务员等; - 销售人员
- 行政人员:文员、行政主管等;
- 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医生、律师等。
二、填写原则
若员工同时具备职务和职称,应优先填写职务名称(如经理>高级工程师)。
职务与职称冲突时
以职务名称为准,职称不重复填写(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无明确职务时
可填写“无职务”“职员”或岗位名称(如操作员、信息员)。
多重职务处理
需同时填写最高职务和主要职务(如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
三、注意事项
避免模糊填写: 如“工作人员”或“企业员工”等笼统表述不可取; 与职称区分
临时或特殊岗位:临时工需在职业前加“临时”标识,自由职业者填写“自由职业”。
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表格说明,若对职务分类有疑问,可咨询人力资源部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