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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集体户口迁移涉及迁入和迁出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迁出流程
- 毕业时凭《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户口本到学校户籍管理处办理迁出手续。
- 转学时需提供教务处转学证明。
特殊情况处理
- 未婚未就业: 未落实就业单位者,户口自动迁回原籍。 - 购房/投靠
二、迁入流程
- 凭入学通知书、学杂费缴费凭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证。
- 完成身份证办理后,凭迁移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在职/投靠迁入
- 工作调动: 提供单位开具的《户口准迁证》、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 - 购房/投靠
三、注意事项
- 部分学校要求《户口迁移证》在毕业/转学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
- 若错过时间,需联系学校户籍室补办。
材料要求
- 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迁移证等。
- 不同地区对材料要求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特殊情况处理
- 未婚未就业: 可挂靠父母或亲戚户籍,但需符合当地户籍政策。 - 结婚/生育
四、办理地点
迁出:学校保卫处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迁入:迁入地派出所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需配合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学校辅导员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最新政策,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