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愿你保持坚持不懈,迎难而上的精神。
关于刑侦岗位在职位信息表中的填写,需根据实际职务和技术职称进行规范填写,具体分为以下要点:
一、职务填写
实职职务优先
若为刑侦岗位的实职人员(如刑警、刑侦主管、大队长等),直接填写当前实际职务。例如:
- 初级刑警、刑侦主管、大队长等。
虚职职务辅助说明
若为虚职人员(如普通民警、二级警长等),可填写“普通民警”或对应的警衔级别(如“二级警长”),但需注意:
- 职称栏仍需根据技术工种填写(如“初级刑事照相技术员”)。
二、职称填写
根据所从事的技术工种填写对应职称,例如:
初级:刑事照相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中级:刑事照相工程师
高级:刑事照相高级工程师
专业技术职称与职务需保持一致。
三、注意事项
职务与职称区分
职务反映工作职责(如刑侦主管负责案件侦破),职称反映专业技术水平(如刑事照相工程师),两者需分别填写。
晋升后调整
若职务晋升后技术职称未调整,仍需按原职称填写。
特殊岗位说明
对于非传统警种(如治安警、户籍警),直接按警种名称填写。
四、示例填写
| 职位类型 | 填写示例 |
|----------|----------|
| 职务| 刑侦主管 |
| 职称| 高级刑事照相工程师 |
| 警种| 刑侦 |
通过以上规范填写,可确保职位信息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便于单位管理和人事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