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挫折都是一块磨石,它能将你雕琢得更坚韧、更勇敢。勇敢面对困难,你会发现,它们其实是你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教工代表资格审查主要包含基础资格审查和程序合规性审查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础资格审查
- 年龄是否达到法定要求(如35周岁以上);
- 国籍、民族、职业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是否具有选举权(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 是否满足其他法定条件(如本地户籍或本地工作/居住年限)。
身份核实
- 核对身份证、工作证明等材料真实性;
- 确认是否为教工身份。
二、程序合规性审查
选举程序合法性
- 候选人提名是否依法进行(如教职工联名推荐或合法组织提名);
- 候选人名单是否按法定差额比例(如不少于20%)确定;
- 投票人数是否达到法定门槛(如有效选票数超过有效代表名额的2/3)。
材料与公示
- 候选人材料是否完整(如《教职工代表登记表》);
- 选举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结果是否及时公示。
三、其他注意事项
动态管理: 当选代表需符合《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若主动辞职则终止代表资格; 违规处理
以上审查由选举委员会或专门审查小组负责,确保代表资格的有效性和选举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