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愿你保持坚持不懈,迎难而上的精神。
工伤申请资格审查的时间要求根据申请主体和申请流程的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需在 15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特殊情况处理
若申请材料不完整,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补正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决定。
二、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
一般情况
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 1年内。社保部门需在 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应在 15日内作出认定。
特殊情况延长
若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但整体流程仍受60日时效限制。
三、法律条款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四、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业病确诊后30日内申请,超时可能影响职工权益。
材料不完整时,社保部门会书面告知需补正内容,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若社保部门超期未作出决定,申请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工伤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业病确诊后尽早提交申请,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确保权益得到及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