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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京市高淳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工作实施方案,转学到南京初中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转学条件
户籍迁移
学生及其监护人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学籍卡等材料。
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 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取得)。
- 父母或监护人需在高淳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持有连续满一年的营业执照。
二、转学流程
材料准备
- 基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卡、不动产权证。
- 补充材料: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证/暂住证、父母社保/营业执照。
意向登记
- 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16日。
- 地点:向目标初中学校提交材料并填写《转学意向申请表》。
转学审批
- 学校审核材料后,8月22日至23日将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接收学校,9月10日至15日完成学籍转入。
通知转学与报到
- 9月25日前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办理报到手续。
三、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 户籍迁移需提前办理,材料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
- 流动人口需关注居住证/暂住证的有效期。
政策限制
- 部分学校(如武家嘴实验学校等)之间不转学。
- 初三学生原则上不转学。
特殊情况
-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可申请照顾。
建议办理前咨询目标学校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57338653),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