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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审中亲属关系的填写,需根据亲属关系的法律定义和表格要求进行规范填写,具体说明如下:
一、亲属关系分类及填写规范
直系亲属
包括父母(父亲/母亲)、配偶(妻子/丈夫)、子女(儿子/女儿)、祖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母(外祖父/外祖母)及孙子女(孙子/孙女)、外孙子女。 填写时需完整标注称谓(如父亲)、关系(如父子)、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
配偶关系
填写配偶的姓名及关系(夫妻),需与本人户口本信息一致。
主要社会关系
包括岳父母(配偶的父母)、公婆(丈夫的父母)、兄弟姐妹(哥哥/弟弟/姐妹)、伯父/叔叔/舅舅/姨妈等。 填写时需说明与本人的关系(如伯父)、姓名、年龄、职业及政治表现。
二、填写注意事项
关系判定标准
以户籍或法律关系为准,如父母需与本人共用同一本户口本,兄弟姐妹需提供出生证明。 旁系亲属(如叔叔、舅舅)通常不作为主要审查对象,但需如实填写。
信息完整性要求
- 所有直系亲属必须填写,遗漏可能导致政审不通过;
- 家庭成员超过3人的可简化填写,例如仅提供父母信息。
材料佐证
部分岗位可能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
三、违规后果
若发现故意隐瞒、虚报亲属关系,可能被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建议提前与直系亲属确认信息准确性,避免因疏忽影响政审结果。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