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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主导,具体流程如下:
一、录取原则
采用“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先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再结合专业志愿确定录取名单。专科阶段部分省份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模式。
院校自主权
在达到省控线后,各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决定是否录取,未录取考生档案会被退回。
二、录取流程
成绩公布与档案投档
- 成绩通常在12月公布,省控线由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综合划定。 - 省控线以上考生档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发放至高校招生部门,高校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结果与通知书发放
- 录取结果一般12月公布,通知书12月底至次年1月发放,部分院校可能延迟至次年1月。 - 入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注册,次年3月左右正式入学。
三、录取依据
成绩与分数线
以考生总成绩和各科成绩为依据,不同专业对单科成绩有额外要求(如财经类需数学成绩)。
招生计划
各院校设招生名额,录取时优先满足招生计划内的考生。
四、特殊情况处理
征集志愿: 未通过初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补录其他院校或专业。- 学习形式
总结:成人高考录取注重成绩与志愿匹配,通过严格流程确保公平性,最终由院校根据综合条件确定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