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和行动要结合起来,只说不行,要紧的是做。
留学基金委员会提供的奖励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涵盖公派留学、自费资助及国际交流项目:
一、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
- 资助内容:
全额资助学费和生活费,包含注册费、交通费、医疗保险等。
- 资助期限:3个月至60个月,根据选派类别(如博士、硕士、访问学者等)确定。
- 回国服务协议:需签订不低于2年的回国服务协议。
- 金额标准:
- A类(在外学习人员):6000美元/年;
- B类(拟回国工作人员):10000美元/年。
- 评选对象:每年500名品学兼优的自费博士留学人员。
二、自费奖学金
- 金额:
10000美元/年(调整后名额不超过20人)。
- 评选标准:在学术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 部分项目提供5000-10000美元/年的资助,例如:
- 新长征奖学金(日本):15000元人民币/年;
- 印刷赞助奖学金(日本):8000元人民币/年。
三、国际交流项目奖学金
中德合作奖学金
- 生活费补贴: 中方资助1350欧元/月,德方资助700欧元/月。 - 附加支持
- 部分项目免学费,提供互换奖学金及往返国际旅费。
四、其他说明
金额差异:
奖学金金额因国家、学历、奖项类型而异。例如,美国一类地区博士奖学金为2000美元/月,英国公派奖学金覆盖48个月的生活费。
申请要求:需获得目标国家院校的全额录取证明,并符合项目具体要求。
注意事项:部分奖学金需签订回国服务协议,且对学术成果有标注要求。
建议申请者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及时了解最新项目及申请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