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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肥市办理初中转学手续需根据学生户籍、房产及入学政策综合判断,具体流程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条件
- 户口迁入合肥市或要求转入合肥市民办学校;
- 若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1年以上有效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及农村户口本。
房产要求
- 户口与房产证需一致。
其他要求
- 原就读学校同意转学;
- 转学后班级有空额(普通高中需符合“同级示范方可转入”原则)。
二、办理流程
转出学校申请
- 学生转出学校需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并提交学生学籍档案材料。
提交转学材料
- 家长持户口簿、转学联系函、房产证等材料到转入学校申请转学。
转入学校审核
- 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后,向转出学校复函。
教育局审批
- 转出学校将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提交至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签章。
办理入学手续
- 转入学校凭审批文件接收学生,并办理学籍转移、缴费等入学手续。
三、特殊情况说明
中途转学限制: 普通中学原则上不办理中途转学,需将户口迁入新居住地; 跨区转学
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等材料。
四、所需材料清单
- 转学申请表(4份);
- 户口簿、房产证、学历证明;
- 中考分数条、准考证(如适用)。
补充材料
- 暂住证(1年以上)、劳动合同(非本地户籍);
- 健康档案卡或体检表。
五、注意事项
时间节点: 建议在学期结束前办理,避免影响正常入学; 政策差异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合肥市教育局热线或访问官网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