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寄语:学海无涯,书山有路。愿你在知识的海洋中乘风破浪,在学习的路上越走越远。相信自己,你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
初中生转学籍需遵循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流程,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请与审核阶段
由监护人向原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填写《转学联系函》或《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并附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
原学校审核转学理由及材料,确认学位空余后开具转学联系单。
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联系,由教育局核准接收学校并盖章。
二、学籍转移阶段
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需四方(转入校、转出校、双方教育局)依次审核并盖章。
审核通过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电子档案,并通知报到入学。
三、入学与变更阶段
学生持材料到新学校教务处办理入学手续,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完成学籍号变更。
新学校核实材料后,完成学籍转移并重新编发学籍号。
注意事项:
转学需在寒暑假期间办理,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
全国学籍已联网,所有流程均通过学籍系统操作,无需重复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