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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考放榜顺序主要遵循以下规则,综合多个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整体排名原则
分科排序
首先根据考生文史类或理工类进行分类,分别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全省排名。
同分考生排序
- 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理工类考生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四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二、排名依据与工具
基准数据
教育考试院发布高考成绩分段统计表,包含全省考生各科成绩排名。
位次计算(近年改革内容)
部分年份采用“等级转换+分数排名”方式,将原始分转换为等级分(如A级15%、B级35%等),再结合排名综合计算位次。
三、录取关联
平行志愿投档
湖南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 - 首先检索最高位次考生,依次匹配志愿;
- 总成绩相同考生按科目顺序(文科/理科)排序。
分数线参考
各批次录取分数线由全省考生分数分布、招生计划等因素确定,并公布不同分数段的累计人数。
四、查询方式
考生可通过湖南教育政务网、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成绩和位次。
注意事项
位次排名与名次不同,前者反映考生在全省的相对位置,后者是绝对排名;
2023年物理类本科线为415分,历史类为428分。
以上规则综合了近年高考政策调整,考生需以当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