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别放松警惕,持续努力,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自考证书丢失后,需通过学历证明书替代原件,具体补办流程如下:
一、补办前提
自考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后, 无法补办原件,但可申请 学历证明书,其效力与毕业证等同。
二、补办流程
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声明需包含学校名称、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以作废原证件。
准备材料
- 照片:2张与原证件同底版的2寸免冠照片
- 其他材料:
- 若提供《毕业生登记表》,需原件及复印件;
- 若提供《毕业证书》,需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书面证明(已就业者)。
将材料提交至 原毕业学校教务处
或 省自考办,填写《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审核与领取
- 省自考办审核通过后, 7-15个工作日可领取补办的学历证明书,由原毕业学校和自考办盖章。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补办流程需在 7-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