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愿你保持坚持不懈,迎难而上的精神。
上海自考的考试科目主要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公共课(必考)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
- 《英语(二)》
*(3门,所有专业通用)
二、专业课(分必考/选考)
必考专业课
- 根据报考专业不同,例如:
- 法律专业: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
- 会计学: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等
- 教育学:学前教育原理、儿童发展理论等
*(8-10门,由主考院校设置)
选考专业课
- 考生可根据学分要求选择替代课程,例如:
- 英语自学困难者可免考《英语二》,用其他课程替代学分
*(3-5门,部分专业设置)
三、其他说明
换考机制:
允许考生用其他课程替代《英语二》学分,但需满足主考院校要求。- 实践环节:部分专业含实验、实习等实践性考核,不计入正式考试科目。建议考生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或主考院校发布的最新考试大纲为准,结合自身专业需求选择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