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愿你保持坚持不懈,迎难而上的精神。
根据2025年河北省高考政策,高考总分为750分,采用“3+1+2”模式。以下是总分计算方式及表格说明:
统一高考科目(3门):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首选科目(1门):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按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再选科目(2门):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赋分后计入总分(赋分起点30分,满分100分)。
text{总分} = text{语文} + text{数学} + text{外语} + text{首选科目} + text{再选科目1} + text{再选科目2}
再选科目成绩按以下规则转换:
等级划分:A(15%)、B(35%)、C(35%)、D(13%)、E(2%)。
赋分区间:A(100-86)、B(85-71)、C(70-56)、D(55-41)、E(40-30)。
科目类型 | 科目 | 满分 | 计入方式 |
---|---|---|---|
统一高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 | 450 | 原始分 |
首选科目 | 物理或历史 | 100 | 原始分 |
再选科目 |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 200 | 等级赋分 |
总分 | 750 |
假设某考生成绩如下:
语文:140分,数学:135分,外语:145分(总分420分)。
首选科目(物理):90分。
再选科目(化学、地理):分别赋分为85分和80分。
则总分为:420 + 90 + 85 + 80 = 675 text{分}
再选科目成绩为等级赋分后的分数,非原始分。
外语科目包含听力(满分30分),取两次听力考试较高成绩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