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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河北省“3+1+2”新高考政策,高考总分由以下科目构成,不存在总分仅20分的情况。以下是总分计算规则及赋分对照表:
科目类型 | 科目及分值 | 计分方式 | 总分 |
---|---|---|---|
统考科目(3) | 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 | 原始分计入 | 450分 |
首选科目(1) | 物理或历史(100分) | 原始分计入 | 100分 |
再选科目(2) |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各100分) | 等级赋分后计入 | 200分 |
合计 | 750分 |
再选科目(化学、生物、政治、地理)按原始成绩排名划分等级后赋分,赋分区间如下表:
等级 | 比例 | 赋分区间(分) |
---|---|---|
A | 约15% | 100-86 |
B | 约35% | 85-71 |
C | 约35% | 70-56 |
D | 约13% | 55-41 |
E | 约2% | 40-30 |
赋分公式:
frac{Y_2 - Y}{Y - Y_1} = frac{T_2 - T}{T - T_1}其中:
(Y_1, Y_2):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T_1, T_2):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
(Y):考生原始分,(T):转换后的赋分成绩
若用户提到的“20分”为某单科成绩,需注意:
原始分最低30分:赋分起点为30分(E等级),不存在20分的赋分成绩。
可能误解:可能是再选科目原始分较低,但赋分后至少为30分(如原始分排名后2%赋分为40-30分)。
如需具体案例或其他说明,请补充问题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