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态度决定学习成绩。
根据2025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高考政策,总分552分的构成是基于“3+1+2”模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3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三科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选择考科目(3门,总分300分):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原始成绩满分100分。
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2门):按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每门满分100分。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科目分数分配表:
科目类别 | 科目名称 | 分值(满分) | 实际得分示例 | 备注 |
---|---|---|---|---|
全国统考科目 | 语文 | 150 | 120 | 原始成绩 |
数学 | 150 | 115 | 原始成绩 | |
外语 | 150 | 105 | 含笔试和听力 | |
选择考科目 | 物理/历史 | 100 | 80 | 原始成绩(首选科目) |
化学 | 100 | 70 | 等级赋分(再选科目) | |
地理 | 100 | 62 | 等级赋分(再选科目) | |
总分 | — | 750 | 552 | — |
等级赋分规则:
再选科目(如化学、地理)的卷面分不直接使用,而是根据考生排名按比例转换为等级分(A-E等级),最终分数可能高于或低于卷面分。
政策性加分:
若考生有加分项(如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会在投档时额外计入总分。
特殊情况:
蒙古语文考试(满分100分)仅针对民族语言授课考生,成绩不计入总分但可用于特定专业志愿填报。
以上计算综合了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高考改革方案,具体分数需结合考生实际科目选择及等级赋分结果。如需更详细的等级赋分换算规则,可参考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