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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高考政策,高考总分750分由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科目类型 | 科目及分值 | 计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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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考科目 | 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等),每科满分150分 | 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总分(外语含笔试和听力,总分150分)。 |
首选科目 | 物理或历史,满分100分 | 卷面原始分直接计入总分。 |
再选科目 |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2门,每科满分100分 | 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总分(不公布卷面分,转换时不分文理)。 |
政策性加分 | 如少数民族(蒙古族等加5分)、烈士子女(加20分)等 | 加分项不累计,取最高值,投档时与文化课总分合并。 |
科目 | 原始分/等级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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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135分 | 卷面分直接计入 |
数学 | 140分 | 卷面分直接计入 |
外语(英语) | 130分 | 含笔试和听力 |
物理(首选) | 90分 | 卷面分直接计入 |
化学(再选) | 85分(等级转换后) | 按全区排名转换 |
地理(再选) | 88分(等级转换后) | 按全区排名转换 |
小计 | 668分 | 未含加分 |
政策性加分 | +5分(少数民族) | 蒙古族考生 |
总分 | 673分 | 最终投档成绩 |
等级转换规则: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卷面分不公开,根据全区考生成绩分布转换为等级分(A~E等级),确保公平性。
加分政策:乌兰察布市对蒙古族、达斡尔族等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其他加分项(如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按最高项计算。
同分排序规则: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最高分、外语分、首选科目分等。
考试科目及分值:
等级转换与加分政策:
投档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