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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实施的新高考“3+1+2”模式,高考总分415分的构成需结合统考科目、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的分数计算方式。以下是具体分步说明及表格总结:
“3”门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每科满分15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总分,合计450分。
“1”门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
满分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总分。
“2”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2门)
每科满分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总分(转换后最高100分,最低30分),合计200分。
科目类别 | 科目 | 分数计算方式 | 示例分数 | 备注 |
---|---|---|---|---|
统考科目(3) | 语文 | 原始分 | 90 | 三科合计需达到一定基础分 |
数学 | 原始分 | 85 | ||
外语 | 原始分 | 80 | ||
首选科目(1) | 物理/历史 | 原始分 | 60 | 物理或历史任选一门 |
再选科目(2) | 化学 | 等级转换分 | 70 | 按比例转换后的分数 |
地理 | 等级转换分 | 50 | ||
总分 | 合计 | 415 |
再选科目等级转换: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的卷面原始分需通过等比例转换公式转换为等级分(如B等级对应85-71分),确保不同科目间的公平性。
总分范围:
理论最低分:统考科目(3×150=450)若得分极低,加上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最低30分×2),总分可能低于415分,但实际录取中需达到批次控制线。
录取批次:
2025年起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次,按物理/历史组合分别划线投档。
目标分数分配:若总分目标为415分,建议统考科目至少合计250分以上,首选科目60分左右,再选科目平均每科50分以上。
等级转换参考:再选科目需关注排名比例,例如化学卷面75分可能转换为80分(B等级)。
通过以上分析,考生可根据自身强弱科目合理规划分数分配,结合等级转换规则优化选科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