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你们在成长,最大的快乐就是看到你们进步。愿你们在学习中不断超越自我,实现自己的价值。
河北省高职单招录取以 综合评价为主,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一、录取原则
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志愿顺序投档,投档后不再补档。
分专业录取控制线
高校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线,同一专业考生按分数排序录取。
二、录取方式
平行志愿投档流程
-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择5所院校,每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
- 系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检索考生,先匹配第一志愿院校,若该校有空额则投档;若满额则继续检索下一志愿,直至所有计划满额或无符合考生者。
特殊类型考生投档规则
- 职业技能考试考生: 按职业技能考试总分排序,若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单科成绩。 - 退役士兵考生
三、录取依据
主要参考语文、数学等科目成绩,部分院校可能结合职业技能评价。
职业技能评价
部分院校(如艺术类、工科类)会参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但非所有院校强制要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面试要求: 官方未明确要求面试,但部分院校可能通过简短问答或专业测试了解考生综合素质,此类环节不作为最终录取依据。 录取比例
综上,河北单招以综合评价为核心,结合文化成绩、职业技能及志愿匹配度进行录取,既注重分数也兼顾专业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