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实,是学有所获的前提;勤奋,是学有所进的根本;坚持,是学有所成的途径。
古典音乐的分类方式主要基于时间跨度和风格流派,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分类体系:
一、广义古典音乐
指从西方中世纪(约9世纪)至今,在欧洲主流文化背景下创作的音乐,涵盖巴洛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印象主义、民族乐派等众多乐派。其特点包括:
从9世纪中叶的宗教音乐延续至20世纪现代音乐;
以复杂的创作技巧和深刻内涵为显著标志,与通俗音乐和民间音乐形成鲜明对比。
二、狭义古典音乐
特指1750年(J.S.巴赫去世)至1827年(贝多芬去世)间的古典主义音乐,是广义古典音乐中的核心时期,包含:
前古典时期(约1750-1790)和维也纳古典时期(约1790-1827);
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
形式规范,注重对称与平衡,代表体裁包括奏鸣曲、交响曲、室内乐等。
补充说明
其他重要乐派:浪漫主义(如肖邦、李斯特)、印象主义(如德彪西)、民族乐派等均属于广义范畴;
术语演变:由于“古典”一词可能带有陈旧感,部分文献使用“经典音乐”替代。
以上分类体系有助于理解古典音乐的发展脉络及其在西方音乐史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