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别放松警惕,持续努力,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办理《再就业优惠证》需按以下流程操作,具体材料根据失业类型略有差异:
一、办理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 本人近期一寸照片3-5张
- 申请书2份
补充材料
- 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失业员工证》、社保手册、一次性安置费证明
- 低保失业人员:低保证明、存折原件及开户凭证
- 城市居民低保失业人员:低保待遇凭证
二、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
- 持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审批表》。
审核公示
-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材料(3天公示);
- 区劳动部门复审并公示(3天公示)。
审批签发
- 符合条件者,区劳动部门在4个工作日内签发《再就业优惠证》。
三、注意事项
时效性: 整体流程不超过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材料真实性
补办流程:证件遗失可向发证机构申请补办。
四、特殊情况处理
原单位已关闭破产的失业人员,由社区或居委会出具证明并替代单位材料;
“4050”人员、残疾人等需额外提供营业执照或雇佣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