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的起点如何,只要你愿意付出努力,你就有机会超越别人。愿你在奋斗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和成就。
根据搜索结果,传芳小学转学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一、转学条件
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如父母工作调动、住房搬迁等)需转学,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特殊情况
- 六年级学生不得转学(截止到五年级第二学期末的6月30日)。
二、转学流程
联系转出学校
-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材料到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 填写《转学申请表》,经原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函》。
转出学校办理手续
- 收到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函件后,转出学校审核并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
- 将《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提交至原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转入学校接收材料
- 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接收学生,并办理学籍转入手续。
- 新学校完成学籍核验后,学生即可正式入学。
三、所需材料
必备材料
- 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 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房产证或居住证明
- 原学校《转学联系函》及《转学证明》
- 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若涉及跨区转学,需提供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四、办理时限
整个流程需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五、注意事项
学籍转移: 小学阶段学籍随学生转移,无需重新建立学籍。 费用
特殊情况处理:若因父母一方户籍迁出,需提供迁出证明。
建议办理前联系传芳小学教务处或当地教育局,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