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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次就业指个人在天津首次进入劳动力市场,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开始工作的状态。具体说明如下:
核心定义
首次就业即个人职业生涯的起点,指第一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获得报酬的工作经历。对于复员退伍军人或军队转业干部,若离开安置单位后重新就业,该工作仍视为首次就业。
政策适用性
在天津,首次就业的认定可能影响社保缴纳、企业服务年限计算等政策。例如,复员军人军龄不计入安置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但可累计计算。
社会意义
首次就业不仅是法律契约行为,更标志着从学生/培训生向成年社会成员的转变,承担社会责任并适应社会角色。
注意事项
需注意区分“首次就业”与“初次就业”,两者虽相似但侧重点不同。首次就业强调“第一次工作”,而初次就业更强调“职业生涯起点”。
建议就业者通过天津人社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解读,确保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