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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困难认定后,可享受以下政策支持,具体包括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资助及就业服务等多方面优惠:
一、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的,可按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公益性岗位补贴
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同时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补贴
以灵活就业形式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岗位补贴与创业支持
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创业资助
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的创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创业服务
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降低创业门槛。
三、就业服务与培训
免费就业服务
免费享受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帮助提升就业能力。
针对性培训
根据需求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部分地区支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对于年龄较大、技能较弱、市场就业困难的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
四、其他权益
优先就业权: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或创业。 社保减免
申请条件:需通过当地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认定标准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了解详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