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和行动要结合起来,只说不行,要紧的是做。
衡水B类考生报考需根据户籍和学籍条件选择志愿,并注意志愿填报规则。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报考条件
- 具有主城区户籍,或2016年8月31日后从主城区以外迁入并落户。
- 有主城区内乡镇办事处户籍,在区直学校借读并注册“其他类”考籍的考生。
学籍要求
- 具有主城区初中学校学籍,但初中阶段有转学经历或借读史。
二、可报考学校
公办学校
- 可报考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衡水市第十三中学、衡水市第十四中学的统招生。
- 不能占用衡中、二中、十三中、十四中的公费生指标。
民办学校
- 可填报衡水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衡水志臻中学、顺平中学、创新实验中学、阳光中学、桃城第一高级中学等所有民办学校。
三、志愿填报规则
志愿顺序建议
- 第一批次:衡水中学特长生(需提前报名)。
- 第二批次:衡水中学统招生、衡水中学实验学校公助生、衡水志臻中学公助生等(可同时填报多所)。
注意事项
- B类考生不可报考衡中、二中、十三中、十四中的指标生。
- 填报志愿时需注意各学校招生政策,部分学校可能有特殊要求(如跨乡镇就读限制)。
四、所需材料
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孩子出生证明、监护人结婚证(户籍迁移时需提供)。
总结:
B类考生可报考衡水中学等4所公办学校统招生及多所民办学校,但需注意志愿顺序和指标限制。建议提前咨询学校招生办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