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别放松警惕,持续努力,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证明在校留学需通过学校官方文件及必要公证,具体要求因国家和申请场景而异。以下是核心要点:
一、核心证明文件
- 由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开具,需包含学生姓名、学号、专业、入学/毕业时间、学制等关键信息,并加盖公章。
- 部分国家要求提供中文版或英文版本,且需公证。
成绩单与学位证明
- 成绩单由教务处提供,证明学业表现;学位证明(如预毕业证书)由学生处或教务处开具。
二、公证与翻译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需首页及复印件)、在读证明原件,委托代办需额外提供委托书。
公证后需提供与原件相符的翻译件。
语言要求:
英国、韩国等部分国家要求公证文件翻译为当地语言。
三、其他辅助材料
身份文件:护照、学生签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部分国家要求)。
四、注意事项
公章有效性:仅接受学校公章、教务处章,学院或教师章无效。
时效性:证明需标注当前在读状态,避免使用过期信息。
建议提前咨询目标院校或公证机构,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