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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校内因门体意外摔伤的赔偿问题,主要依据《民法典》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确定,具体赔偿方式及责任划分如下:
一、赔偿范围
- 医疗费:
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实际支出。 - 护理费:需护理时由学校承担。 - 交通费:救护车、转院等必要费用。 - 营养费:根据医生建议支付。2. 伤残/死亡赔偿
- 若造成残疾,需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及生活补贴。 - 若导致死亡,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 精神损害赔偿
- 因伤害造成精神痛苦时,可要求精神抚慰金。 二、责任划分
- 若学校未尽到安全监管义务(如未设置防护门、未及时维修损坏设施),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 学校在事故发生后若未履行调查、通知等义务,可能加重责任。2. 加害学生责任
- 若伤害由其他学生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如推门导致摔伤),加害学生或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责任。3. 无过错情况
- 若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如定期安全检查、设置警示标志),且伤害完全由加害学生造成,则学校无需赔偿。 三、赔偿程序
协商解决: 学校与家长可协商赔偿金额及方式。- 调解或诉讼
赔偿金额需以实际支出为依据,精神损害赔偿无固定标准。- 若涉及保险理赔,可向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申请补偿。以上内容综合了法律条款与典型案例,具体赔偿需结合事故细节及责任认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