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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留级手续需根据学校具体规定办理,主要分为学校内部流程和教育局备案两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学校内部手续
需向学生处提交《学生留级审批表》、个人申请书(需班主任认证、年级主任签署意见)、成绩单等材料。
学校审核流程
- 学生处副主任审核材料;
- 校长签字同意后,学校出具《留级证明》。
选课与学习安排
- 留级后需在下一学期重新选课,系统自动保留原课程学分;
-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选课,未通过的课程需重新修读。
二、教育局备案手续
携带材料到教育局
携带《留级证明》到当地教育局中教科办理备案手续。
完成备案
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将材料归档,学生正式获得留级学籍。
三、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允许学生在规定学制内留级,但需经学校批准;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允许留级。- 特殊情况处理:
因身体原因休学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按休学流程办理;
国际交流等特殊原因需提供相关审批文件。
建议办理前咨询所在学校教务处,不同院校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