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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级会计实务中,加权平均法是一种常用的存货成本计算方法,用于确定存货的发出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以下是两种主要的加权平均法及其计算步骤:
定义:在月末一次性计算所有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并基于此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公式:
$$
存货单位成本 = frac{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 sum (当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 times 当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 + 当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
计算步骤:
1. 计算月初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加上当月所有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乘以相应的数量。
2. 将上述结果除以月初库存存货数量加上当月所有进货数量之和,得到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3. 使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乘以发出存货的数量,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4. 使用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乘以期末存货的数量,计算期末存货的成本。
定义:每次进货后都重新计算加权平均单价,并基于此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公式:
$$
存货单位成本 = frac{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 + 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 + 本次进货数量}
$$
计算步骤:
1. 计算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加上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
2. 将上述结果除以原有库存存货数量加上本次进货数量,得到每次进货后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3. 使用每次进货后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乘以发出存货的数量,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4. 使用每次进货后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乘以期末存货的数量,计算期末存货的成本。
建议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适用于存货品种较少、收发频繁的企业,计算简单,但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移动加权平均法:适用于存货品种较多、收发频繁的企业,能够更及时地反映存货成本的变化,但计算相对复杂。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特点,可以选择适合的加权平均法进行存货成本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