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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余职工转岗就业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调整,对内部冗余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或分流安置的过程。这一过程旨在通过优化劳动组织结构,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同时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具体包括以下要点:
因企业技术升级、经营结构调整或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部分岗位出现人员冗余。企业通过内部转岗、待岗分流等方式,对这部分职工进行安置。
实施原则
- 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需建立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科学管理劳动定额,逐步减少冗员。
- 多渠道安置:优先在单位内部转岗,其次考虑企业内部其他部门调剂、创办第三产业或提前退休。
- 社会保障:企业需保障转岗职工基本生活,可通过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
历史背景
1992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后,国有企业开始探索富余人员安置机制,后续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如云南省明确将转岗就业培训纳入社会责任。
相关配套措施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社会保险补缴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再就业培训,降低职工转岗门槛。
注:需注意“富余职工”与“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区别。前者特指国有企业改革中产生的冗余人员,后者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属于更广泛的社会就业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