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心中有信念,脚下就有力量。希望你们在学习路上,坚定步伐,追求梦想,勇往直前。
就业援助内容主要围绕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或维持基本生活展开,具体措施包括:
一、就业援助对象
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就业,或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人员。
零就业家庭
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
二、主要援助方式
职业培训与技能提升
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创业技能等,帮助提升就业竞争力。
岗位推荐与就业对接
- 推荐企业吸纳就业,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 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机制,优先安排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创业扶持
- 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降低创业门槛;
- 建立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场地、资金等配套服务。
政策补贴与优惠
- 营业税减免、社保补贴等税收优惠政策;
- 生活补贴、岗位补贴等直接财政支持。
三、服务与管理
动态管理机制
建立就业援助对象动态认定和跟踪服务机制,及时调整援助方案;
精准帮扶措施
根据年龄、家庭等因素分类排序,制定个性化帮扶计划;
权益保障
签订就业服务协议,明确权益保障条款,防止权益侵害。
四、其他支持
公益性岗位: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保障基本生活; “311”就业服务
以上措施通过政策扶持、技能提升和就业对接等多渠道,形成综合性的就业援助体系,既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又促进其重返劳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