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的起点如何,只要你愿意付出努力,你就有机会超越别人。愿你在奋斗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和成就。
东北工人下岗后可通过以下政策与措施实现再就业:
一、税收与财政支持
企业吸纳减免
新办服务型企业招用下岗职工达30%以上且签订3年以上合同,可免征3年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不足30%则按比例减征。
社会保险补贴
服务型企业新增岗位招用国企下岗职工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政府用再就业资金提供3年社保补贴(含养老、失业费),个人缴费部分自理。
二、创业与经营扶持
创业培训与贷款
提供免费或低息创业培训,支持下岗职工加盟工业园区或创办个体经营(如小干洗店),解决资金担保难题。
小额信贷与信用担保
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建立“信用社区”为无稳定收入者提供贷款担保,降低创业门槛。
三、就业服务与岗位开发
公益性岗位
开发社区物业、环卫等公益性岗位,实现动态管理,保障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跨区域就业协作
通过“工会帮就业”活动,组织跨省企业专场招聘,覆盖能源、教育、商业等多领域岗位。
四、技能提升与职业规划
免费技能培训
政府提供电子商务、服装加工等实用技能培训,帮助下岗职工快速适应市场需求。
职业指导与动态管理
建立劳务输出平台,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实现就业与技能提升的动态匹配。
五、社会保障与民生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
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需求。
住房与取暖支持
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解决冬季取暖问题,改善居住条件。
通过以上政策组合,东北地区为下岗工人提供了从创业到就业的全方位支持,有效促进其重返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