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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的盖章要求需根据用人单位性质、档案管理方式及协议类型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必备盖章类型
用于确认接收毕业生并承担相应责任,是协议生效的核心盖章。
学校公章(就业部门)
学校作为鉴证方,需在协议上加盖公章以确认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完成学校相关流程。
二、特殊情况下需额外盖章
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 若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需加盖 人才市场公章。 - 若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如国企、机关),则无需人才市场章。
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需加盖 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以确认单位资格和权限。
三、电子协议的特殊性
电子就业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学校仅作为鉴证方,无需额外盖章。
四、注意事项
三方一致原则: 协议需学校、用人单位、毕业生三方盖章签字,确保法律效力。- 更换工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