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只有不断努力,才能掌握知识的真谛,才能在未来的生活和事业中游刃有余。
应山新一中的报名条件可能会因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区生:
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人户一致)。
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处实际常住。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特定条件(如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等)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统筹生:
引进人才随迁子女:符合卫辉市人才办认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驻卫辉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安排入学。
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人户不一致)。
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提供户籍凭证、居住凭证、务工凭证、同意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
其他要求:
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体育测试成绩合格。
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连续就读时间不少于一学年,即至少完整读完九年级。
自愿报名,每名学生只能申请招生范围内的一所优质普通高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可能会因时间、政策等因素有所变化。建议直接联系应山新一中或访问其官方网站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