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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不服体检结果怎么办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通过以下步骤处理:

一、复检申请流程

考生不服体检结果怎么办

时间要求

需在接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填写《体检复检申请表》,并提交至县(市、区)招生办或原体检机构。

复检机构

复检通常在原体检机构进行,部分情况下需到指定医院(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费用承担

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专项复检申请

若对初检结果仍存疑,可向县(市、区)招生办申请专项复检:

考生不服体检结果怎么办

申请对象

仅限对传染病、精神障碍、血液病等特殊项目结果有异议的考生。

流程

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向省级招办提交申请,按指定医院进行专项检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初检结论效力

未参加初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复查的结果,不得作为录取依据。

终检申请

对专项复检结果仍不服的考生,可向省级教育考试中心申请终检,但需符合终检条件(如身高、视力等特定项目不在终检范围内)。

时间节点

各环节需严格按省级教育考试中心的规定时间办理,超时可能影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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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体检前注意事项:

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因疲劳影响体检结果。

结果查询:建议主动查询体检结果,避免因信息滞后影响申请。

若超过规定时间未申请复检或申诉,相关结论可能直接进入录取流程,需谨慎评估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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