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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牟平区初中转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找到愿意接收学生的转入学校,并由该学校出具接收同意书(表)。
牟平籍户口:需要提供全家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本区户口无房产证的需出示租房合同等居住情况证明)。
非牟平籍户口:需要提供全家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居住证(烟台六区不用准备)、父母双方务工证明、父母一方的持续缴费半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需到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打印,并加盖区人社部门公章)、居住证明(如租房合同等)。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明确提出转学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原就读学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并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监护人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区教育局审批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盖上学校公章。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流程手续。
学生持转学证明到接收学校,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转入同一城市的其他学校:需要了解目标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有额外申请条件,如口语能力、成绩要求等,并与原学校进行沟通,了解转学相关手续,如转学申请表、学籍档案等。
转到其他城市的学校:需要了解目标城市的招生政策、入学要求和学校情况,确定居住地和目标城市的距离,是否需要住宿,并了解目标学校招生时间和相关手续,如报名时间、入学考试内容和时间、申请材料等。
建议:
在转学前,家长应充分了解目标学校和转入地的教育政策、入学要求和手续,确保转学过程顺利。
及时与原学校和接收学校沟通,确保所有转学手续按时完成。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免影响转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