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心中有信念,脚下就有力量。希望你们在学习路上,坚定步伐,追求梦想,勇往直前。
新都初中转学流程如下:
学生或家长需向当前就读学校的班主任或学校行政沟通,了解转学过程和所需材料。
向目标学校咨询是否有转学名额,并填写转学申请表。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学习成绩单、课程表、离校证明、家庭住址证明等。
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
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学校的学生还需提供市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将转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目标学校,并等待学校回复。
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联系单。
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区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学生需按照学校安排加入新班级。
城区区内公办初中之间不得转学。
民办公助学校不接收转学学生。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建议家长在办理转学手续前,详细咨询目标学校和教育局,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顺利完成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