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最大的幸福就是看到你们在成长,最大的快乐就是看到你们进步。愿你们在学习中不断超越自我,实现自己的价值。
初中学生毕业档案的存放地点需根据升学或就业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升学阶段档案转移路径
初中毕业后,档案会随转学手续转入录取高中学校,由高中继续保管并更新学习记录。部分学校会将档案存放在校内档案室或教务处,建议毕业前联系原就读学校确认。
特殊情况处理
- 若选择职业学校或技校,档案将转至对应教育机构;
- 若未升学,档案可能由原学校保留。
二、就业阶段档案管理
单位接收
职业学校或企业会接收档案,并在入职后进行二次审核和归档。若单位未独立建立档案室,可能委托人才市场或教育局代管。
人才市场存管
- 签订三方协议后,档案会存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 未签协议者档案可能返回原籍(如省级/市级人才市场)或教育主管部门。
三、未就业或特殊情况
教育局档案馆
普通初中毕业生档案通常由县级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保管,部分学校可能委托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代管。档案包含《学籍档案》和《学生手册》等材料。
长期保存规定
根据《档案法》,中学阶段档案需保存10年以上,到期后应提交至当地国家综合档案馆。但实际操作中,中学阶段档案通常在学生升学或就业前不会移交。
四、查询建议
咨询教育局: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或档案馆(适用于未就业或升学查询);
关注三方协议:签协议后档案去向与就业单位相关。
注意事项
档案包含个人隐私信息,请勿向非官方机构透露完整档案内容。若发现档案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联系原保存单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