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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复审申请期限的计算需根据通知方式及特殊情况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计算规则
若商标驳回通知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复审期限从商标局收到通知的日期开始计算,而非寄出日期。计算时需注意:
- 以邮戳日期为准,若无邮戳则顺延20天;
- 提交复审申请时需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证明收货日期。
自然日计算
复审期限包含15个工作日,以自然日(含周末)计算,不因节假日延长。
二、特殊情况处理
不可抗力导致的延期
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复审的,可在期满前申请延期30天,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邮局证明、居委会说明等)。
主动补交材料的宽限
若在商标评审程序中因材料不充分被退回补交,可在收到补交通知后15日内提交,但需承担延迟后果。
三、时间节点示例
收到驳回通知: 2023年1月1日 复审期限截止
最晚提交复审申请:2023年1月15日前,否则将丧失复审权利
四、注意事项
错过复审期限的后果:超过15天未申请复审,商标注册申请将终止;
国际注册商标的特殊性:若涉及马德里国际注册,复审期限从国际局发出通知的日期起算;
证据收集与补交:需在复审期限内提交充分证据(如使用证明、创意说明等),逾期可能影响复审结果。
建议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立即核对收货日期,并在规定期限内准备材料,避免因时间延误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