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别放松警惕,持续努力,才能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根据2025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高考改革方案,总分750分的构成采用“3+1+2”模式。若考生总分为533分,其分数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3门,每门150分,总分450分)
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等)以卷面原始分计入总分。
例如:语文120分 + 数学110分 + 外语100分 = 330分。
首选科目(1门,满分100分)
物理或历史,以卷面原始分计入总分。
例如:物理85分 = 85分。
再选科目(2门,每门100分,总分200分)
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2门,按等级转换分计入(不公布卷面分)。
例如:地理A等级(转换后80分) + 化学B等级(转换后78分) = 158分。
政策性加分(若有)
如少数民族加分等,直接在总分中累加。
科目类别 | 科目及分值 | 示例得分 | 备注 |
---|---|---|---|
全国统考科目 | 语文(150分) | 120 | 原始分 |
数学(150分) | 110 | 原始分 | |
外语(150分) | 100 | 原始分 | |
小计 | 330 | ||
首选科目 | 物理/历史(100分) | 85 | 原始分 |
再选科目 | 地理(等级转换分,100分) | 80 | 按等级赋分 |
化学(等级转换分,100分) | 78 | 按等级赋分 | |
小计 | 158 | ||
总分(不含加分) | 573 | 若实际总分533分,可能再选科目或统考科目得分更低 | |
政策性加分 | 少数民族加分(如+10分) | 10 | 部分考生适用 |
最终总分 | 533 |
等级转换规则:再选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根据考生排名按比例赋分,起点40分,分差3分/等级。
同分排序规则:若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总分、单科最高分、外语分、首选科目分、再选科目最高分依次排序。
特殊考试:蒙古语文考试(6月10日)满分100分,仅限民族语言授课考生,不计入750分总分。
如需更详细的等级赋分比例或历年分数线参考,可查阅内蒙古教育考试院官方文件。